驻市各物业管理公司:
近期由于天气干燥,我市一些高层建筑相继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全市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引起重视,全面认真地做好物业管理项目(特别是高层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抓好以下各项安全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检查各消防设备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做好小区(大厦)的防火防范工作并。
二、小区(大厦)的所有消防通道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及堆放物品,且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小区(大厦)内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要设有明显标志。
三、加强对公共设施、设备的检修以及住户的装修施工的管理,确保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装修施工规范有序。
四、要加强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工作,保持小区内秩序井然,治安稳定,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五、对小区(大厦)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全面的统计和整改,属于开发商或业主责任的,要向其发出安全整改建议书,对不落实整改的,应当及时书面向城区街道办或消防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