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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事项变更
来源: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2006-09-24
申请材料
审批时限
审批程序
说明
1、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变更备案表(一式贰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核原件)(异地企业提供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证书)
5、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异地企业提供变更后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10
受理(窗口)
初审(物业处)
审批(局)
注:本网站提供相关表格下载,也可从“南宁物业管理网
<
www.nnwy.com
>”下载
表格下载:
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变更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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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fangchaninfo@nanning.gov.cn 电话:0771-56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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