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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来源: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2006-09-24
申请材料
审批时限
审批程序
说明
1、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
2、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图;
5、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及解除原物业服务合同的协议材料;
6、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委托书;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
受理(物业处)
核实(物业处)
备案(物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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