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已经颁布并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房屋登记各项制度的原理和依据,使登记人员准确掌握房屋登记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适应新的登记办法的需要,近日,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举办了《房屋登记办法》培训课。 培训课由该中心党总支书记宋志先主持。中心主任邓建森在开班前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前段时间大家学习的态度、学习的成效,阐述了《房屋登记办法》与《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联系和区别;随后,中心三位科长结合《房屋登记办法》,以幻灯片的形式,图文并茂地就科室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各种权证的填写要求、注意事宜谈了个人的见解。在科长们讲解完后,宋书记强调,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要争取利用较短的时间熟悉新的登记办法,正确理解房屋登记各项制度的原理和依据,准确掌握房屋登记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到学习好、领会好、掌握好、落实好《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确保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合法化。 这次培训课,对产权交易中心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房屋登记办法》,规范和完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